GIFTBACK 退換貨政策
GIFTBACK 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 致力於提供優質的商品與服務。為保障消費者權益,本公司所有售出商品及服務均遵循中華民國《消費者保護法》(下稱「消保法」)及相關法規辦理。
壹、 總則:七日鑑賞期規範
依據消保法第19條規定,通訊交易(如網路購物)之消費者,得於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之七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。
請注意:
「鑑賞期」非「試用期」。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、未經使用,並且包裝完整(包含商品本體、所有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隨附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)。
若商品經檢視後,有任何因人為因素導致之商品損毀、刮傷、髒污、包裝破損、配件不全或已使用之痕跡,恕無法受理退貨,或將視毀損情況酌收整新費用。
七日鑑賞期自商品簽收(送達)隔日起算。
貳、 各類商品退貨規則
GIFTBACK 平台商品依其屬性,分為以下四類,其退貨規則說明如下:
一、 一般性商品(第三方廠商產品,如香氛、沐浴乳等)
本類商品適用前述之七日鑑賞期規範。
申請流程: 請於收到商品七日內,登入會員帳戶申請退貨,或聯繫 GIFTBACK 客服中心。
退貨處理: 本類商品多為第三方廠商或原廠供貨。GIFTBACK 作為您的主要聯繫窗口,將會受理您的退貨申請,並協調原廠或供貨商進行後續的商品收回與檢驗。
退貨聯繫: 請優先聯繫原廠。
二、 體驗性服務 / 客製化商品
本類商品(例如:客製化禮品、影音、名人個人小物依客戶需求指定製作之商品、已預約並確認執行之體驗服務等)不適用七日鑑賞期。
法規依據: 此類商品服務屬於消保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**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」**。
退貨規範: 經雙方確認需求並開始製作或執行服務後,除服務本身有重大瑕疵外,恕無法因個人因素取消或要求退款。
三、 票券類商品(展覽、活動、交通等)
本類商品(例如:音樂會門票、藝文展覽票、交通聯票、住宿券等)不適用七日鑑賞期。
法規依據: 此類商品屬於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二條第七款所稱之**「已排定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間之服務」**(如:藝文表演、休閒、旅遊、餐飲等)。
退貨規範: 票券一經售出,恕不接受任何理由退換。
例外情況: 如遇主辦單位取消活動、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,其退票規則將依照該活動主辦單位或票券發行單位之公告為準,GIFTBACK 將協助公告並處理相關事宜。
四、抽獎券(一生一次的體驗)
第一條:抽獎券之法律性質與適用範圍
性質界定: 本公司販售之抽獎券(或抽獎活動參與資格)係屬消費者以支付對價,獲得參與特定活動及取得機會中獎資格的憑證,具有射倖性之法律性質。
不適用《消保法》七天猶豫期: 依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抽獎券具有時效性及不可回復性之特性,屬於通訊交易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。因此,消費者購買本抽獎券不適用《消保法》第19條之七日猶豫期(鑑賞期)。
第二條:消費者不得要求退換貨之情事(無條件退貨排除)
除本條款第三條所列之例外情形外,抽獎券一經售出,消費者不得以任何個人因素要求退款或更換:
單純反悔: 消費者於購買後,因個人因素(例如:衝動購買、改變心意、不喜歡活動設計等)而要求退款。
未中獎或獎項不如預期: 抽獎結果公佈後,消費者因未中獎或對中獎獎項價值不滿意而要求退款。
參加人資格不符: 消費者因不符合活動公告之參與資格(例如年齡限制、地區限制等),導致無法參與抽獎而要求退款。
第三條:消費者得要求退款或換貨之例外情事(主辦單位責任)
若發生下列可歸責於本公司或票券本身瑕疵之情事,消費者得依據《民法》或《消保法》要求退款或換貨:
活動取消或重大變更:
抽獎活動經本公司公告取消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依約舉行。
抽獎活動之主要獎項或抽獎方式發生重大變更,且消費者不接受變更內容。
處理方式: 本公司應全額退還消費者購買抽獎券所支付之費用。
抽獎券本身瑕疵:
抽獎券本身有印刷瑕疵、序號重疊、破損或電子憑證無法讀取等問題,導致消費者無法取得或無法行使抽獎資格。
處理方式: 本公司應優先提供更換一張有效之抽獎券。若無法更換,則應全額退款。
資訊不實(廣告不實):
本公司於銷售過程或廣告中,對獎項內容、數量、中獎機率或抽獎方式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宣傳,經主管機關(公平交易委員會)認定違法,消費者得主張解除契約並要求退款。
第四條:退換貨程序與時限
申請時限:
針對第三條第2款(票券瑕疵),消費者應於收受抽獎券後七日內提出換貨或退款申請。
針對第三條第1款、第3款(活動取消或不實),應依本公司公告或相關法規規定時限內提出。
申請方式: 消費者需提供購買證明(如發票、訂單編號)並透過官網指定客服信箱或服務專線提出申請,經本公司核實後辦理。
第五條:爭議處理

